發布時間:2023-03-12 13:56:15
??? 開網店是當下不少創業者的選擇,有不法分子趁機發布虛假廣告,稱只要交納幾千元到上萬元不等的套餐費,就能提供“網店代運營”服務,讓開網店創業者“躺著賺錢”,一年多時間對全國多地的600多人實施詐騙,金額達300多萬元。近日,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并宣判了這起合同詐騙案。
2012年12月,杭州人王某與他人合伙成立杭州龍創電子商務有限公司,并擔任法定代表人,主管公司所有事務。公司下設推廣部、銷售部和運營部三個部門,在詐騙過程中承擔不同的作用。
當天站在被告人席上受審的除王某外,唐某是銷售部的銷售經理,負責招聘、培訓、管理銷售人員。梅某和呂某是銷售組長,記錄組員的銷售業績,指導銷售人員如何詐騙。銷售人員入職后,公司會發放詐騙話術即聊天范本,讓銷售人員在較短的時間內掌握詐騙方法。部分銷售人員還偽裝成客戶到被害人網店下單,讓其誤以為店鋪產生真實訂單,進一步引誘被害人購買升級服務套餐,以騙取更多的錢財。高某則是運營部負責人,負責客戶店鋪的日常維護,并在詐騙得手后穩住、安撫投訴的被害人,并為銷售人員實施進一步詐騙“創造”條件。
高某稱,2015年7月,龍創公司有20多名運營人員,后來紛紛離職。截至案發時,只有四五名運營人員,但公司仍然簽下了693張代運營合同。
龍創公司所謂的“網店代運營”,真正大部分時間在后臺運營的人員實際上不到10人,卻要為數百家網店提供服務,其結果可想而知,大部分網店因經營不善被關閉。
“我有時也不知道銷售人員是怎么和客戶說的,可能他們為了業績有夸張也說不清楚。”王某在法庭上稱,“除了代運營的業務,我之前也有給一些電商培訓。”
據檢察機關指控,2015年10月至2016年11月期間,王某組織公司員工以“網店代運營”名義對全國多地的600多人實施詐騙,共計騙取人民幣313萬余元。王某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通過簽訂服務合同形式騙取他人財物,應當以合同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。
王某及4名管理人員均表示認罪。最終,甌海區法院當庭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0年,剝奪政治權利1年,罰金2萬元;判處唐某、梅某、呂某、高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至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不等,罰金0.6萬元至1萬元不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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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文章來源: 法制網 )??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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